今年全市计划推广清洁煤65万吨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王德鹏通讯员姜东涛)5月16日,《德州市2019年度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提出,对集中供暖及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覆盖不到的区域,继续全面推进散煤综合治理。大力推广“洁净型煤+环保炉具”模式,2019年,全市计划推广清洁煤65万吨,其中,洁净型煤35万吨;推广环保炉具2万台。《方案》提出,我市根据前三年散煤治理推广情况,公布洁净型煤和环保炉具供应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供县市区参考。6月底前,各县市区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确定洁净型煤和环保炉具供应商。 6月至10月是完成洁净型煤配送和环保炉具安装阶段。 9月底前,各配送中心洁净型煤配送到位率不低于50%。 10月底前,所有预订和预缴煤款的洁净型煤全部配送到户。非收款的清洁煤,各配送中心提前储存、保障供应。 10月底前,所有预订和预缴款的节能环保炉具安装到户。

在市场整治方面,我市将建立散煤综合治理机制,加大散煤市场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和规范经营性储煤场地管理,加强煤炭运输检查。煤质检测方面,将实施企业自检、县级普检、市级抽检三级煤质监控机制,加大对不合格清洁煤处罚力度,建立生产、经营、运输、配送等环节的煤质检测明细台账。市场体系提升方面,将加快完善清洁煤生产、储存、供应、配送体系,完善提升煤炭经营场所,规范煤炭经营及储煤场所用地手续。

在财政补贴及资金监管方面,中心城区居民燃用洁净型煤,市财政每吨补贴300元,区财政补贴300元;炉具补贴400元,市财政负担一半。中心城区低保户由区、镇街财政每年按1吨清洁型煤全额给予补贴。其他县市区城乡居民燃用洁净型煤,每吨补贴300元,其中,市财政负担一半;炉具补贴400元,市财政负担一半。市级财政按照20元/吨安排镇村清洁煤推广配送经费,安排100万元煤质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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