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起,德州市将进入急速老龄化阶段


德州老年人可享受这些惠老政策


  近年来,我市紧扣民生福祉,出台落实高龄津贴和优惠乘车等政策,确保老年人在诸多方面充分享受到了实惠。

1.发放普惠制高龄补贴。

坚持为全市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标准为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60元,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300元。“十三五”以来,全市共为18500人次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800余万元。

2.建立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制度。

具体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十三五”以来,已为2万人次老年人发放津贴2600余万元。

3.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2014年以来,我市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护理补贴。“十三五”以来,已有5900余名老年人领取津贴360余万元。

4.老年人优待乘坐公交车政策。

中心城区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可凭公交车免费IC卡,免费乘坐公交车;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老年人可凭公交车优惠IC卡,半价优惠乘坐公交车。据统计,政策自2015年实施至2018年6月,全市共服务老年免费优待乘车400余万人次,共为老年人免除约700万元乘车费用。

5.特困人员供养制度。

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人员供养统一调整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供养标准随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目前,城镇分散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50%,并随低保标准的提高而调整,集中供养的标准为每人每月830元;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3720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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