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启动 编制村庄用地规划助力“乡村振兴”



  6月25日是第28个全国土地日。自然资源部将今年6月23日至29日确定为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21日,德州市国土资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市民关注度较高、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密切的内容进行介绍,拉开全市土地日宣传活动的序幕。


  助力“乡村振兴”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按照相关要求,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鼓励每个县(市、区)结合两区同建、土地综合整治、历史名村、乡村旅游、特色小镇等相关工作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试点先行、压茬推进的方式,我市先后在禹城大程片区18个村和庆云县波徐村开展了村土地规划试点工作,其他县(市、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已陆续启动。


  村规划编制将关注四个方面内容

  01.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科学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
  02.注意产业引导,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
  03.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村民真正参与到规划编制各个环节;
  04.因地制宜编制,充分挖掘村庄特色之处,编制出符合村庄自身特点和需求的规划。


  掌握土地“大数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按照统一要求,我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稳步推进。
  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查清辖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通过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建立全市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成果的共享与应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
  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相比,第三次调查增加了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的内容,通过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对耕地、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等进行细化调查与标注,以满足不同类型国土资源管理和多部门交叉管理的需求。


  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时间表”

  2018年1月至3月,开展调查准备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进行工作部署,编制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搞好宣传等工作;
  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组织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7月至12月,完成县级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
  2020年,编制全市土地调查成果,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
矿产资源“总规划”开发利用与清理整顿并行
  《德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于今年5月份实施。
  砖瓦粘土矿转型整治方面,按照分类整治的原则,全市147家砖瓦粘土矿,其中121家无采矿许可证、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问题”砖瓦粘土矿被关停;26家涉及民生的砖瓦粘土矿升级改造后予以保留。
  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整治方面,对持有采矿许可证并已完成配套回灌设施的予以保留;尚未配套回灌设施的,限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配套回灌,予以保留。对无采矿许可证但符合《德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水资源规划的地热井,限2018年10月底前配套回灌设施,予以保留。对无采矿许可证但符合《德州市地热资源专项规划》和水资源规划的地热井,限2019年10月底前配套回灌设施,予以保留。对不符合地热规划的地热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2018年10月底前由属地政府(管委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今后,对所有保留的地热生产井和地热尾水回灌井,配套安装远程动态监测系统,并与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同时,对地热供暖且采取同层回灌及远程监测的建筑工程项目,减免污水处理费等相关费用;对属非经营性用电性质的居民小区地热供暖,采灌设备运行用电价格享受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政策。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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