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印发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强化责任落实提高监管水平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张志宁)1月29日,市政府安委会印发《德州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市政府或市政府安委会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情形与工作需要,与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质询、告诫性约见谈话。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约谈活动将邀请市级主流媒体参加,适时进行报道。
  该《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市政府或市政府安委会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或主体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形,将对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分级分类约谈。遇重大活动,需调度、督促重大安全保障任务落实的,可紧急约谈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被约谈单位要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于30日内报送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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