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王志冕 通讯员 刘传龙)2月13日,德州市人社局印发公告,决定在全市启动2020年援企稳岗工作。经审核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市人社局将按规定把稳岗返还补贴拨付至企业账户。
申领稳岗返还补贴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等。对符合条件的上述一般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在手续办理上,稳岗返还工作以“网上办”为主、“预约办”为辅,通过网上、电子邮箱、微信等途径拓展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传递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陆全国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根据要求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和上传附件扫描件。企业通过全国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后,可电话咨询参保地所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确认后,将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经审核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市人社局将分批次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