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马乐)近日,市文旅局印发《德州市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指出,每年每个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资金应不少于2000元,补充更新图书不少于60种。配备的出版物中,国家推荐目录列入品种比例不低于70%,鲁版推荐目录列入品种比例不低于25%,其余应选取近两年出版的适合农民阅读的优秀图书。
深入推进“百姓自主选书”模式,大力推广山东农家书屋百姓自主选书线上平合,组织群众线上自主选书,推动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精准对接农民群众阅读需求。所有农家书屋出版物均应上架摆放,不得出现不拆包装、随意丢弃等情况。图书摆放时要将书脊朝外,便于读者查找。音像制品单独摆放。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明确借阅册数、借阅期限、损坏丢失赔偿规定等。建立借阅图书登记簿,及时登记借书人姓名、联系方式、书名及编号等。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后,村民可免费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