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广大群众践行条例、遵守条例,营造良好文明氛围,4月16日下午,德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全体党员,到德州市植物园和广川小区、农行宿舍开展《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党员志愿者向德州市植物园群众发放了《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册,面对面宣传《条例》出台背景和相关条文内容,引导群众自觉践行《条例》,争做文明市民,共享文明成果,建设美丽家园。
随后,党员志愿服务队来到广川小区、农行宿舍入户宣传《条例》内容并开展卫生清洁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养成良好文明行为习惯,做文明有礼德州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下一步,德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把《条例》宣传贯彻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市直广大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走在前、作表率,为建设“富强、活力、幸福、美丽”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记者 李根 通讯员 蔡仲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