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个县市区发布通知——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教学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通讯员周沛洁)

27日,德城区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教育复学工作组发布通知,要求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自2021年1月29日—3月15日,停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聚集性活动。对存在顶风违规开展线下活动、拒不退费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立即予以查处,并进行全区通报,公示“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534- 2100829。

同日,禹城市发布停止线下教学通知,要求该市校外培训机构自1月28日开始,停止所有的线下教学活动,具体线下开课时间另行

通知。

庆云县发布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3月15日,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止一切线下培训活动。对擅自开展线下教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将强制关停并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取消办学、营业资质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无证开展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乐陵市同日也发布通知,要求自1月28日开始,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教学。

陵城区通知,自1月28日起,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假期期间不安排线下教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聚集性活动。联合督查组将对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举报电话:0534- 8283817;0534- 8221434。

宁津县印发通知要求,全县培训机构于1月28日起停止一切线下教学,发现违规开课的,将相关机构纳入“黑名单”,举报电话:0534- 5426816。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