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穿拖鞋开车被罚50元记2分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见习记者孙风超通讯员李登攀)

近来天气越来越热,民警在日常执勤时,发现一些驾驶员喜欢穿着拖鞋开车。7月3日,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处一名穿拖鞋开车的驾驶人。

当日14时许,在青银高速夏津治安检查站,民警正在对一辆宁A牌照的越野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穿着拖鞋,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当民警询问其为什么穿拖鞋开车时,驾驶人时某称穿拖鞋既凉快又方便。民警当即对其进行安全教育,驾驶员不得有穿拖鞋、穿高跟鞋或者赤脚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在民警耐心地劝导下,时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后备箱拿出运动鞋现场换上。

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

德州高速交警提醒,拖鞋虽轻便,但因为与人的脚没有完全“贴合”,如遇突发情况需紧急停车时,穿拖鞋、高跟鞋踩刹车时极易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以及踩不到刹车踏板等情况。而穿拖鞋一旦出事故,近乎“全开放”的拖鞋对脚也起不到一点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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