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7日一早,庆云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崔口镇,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现场向60余名农民工发放首批已执行到位的工资,共计20余万元。
据了解,本次涉案的是一家体育器材公司,共赊欠工人工资60余万元。工人多次上门讨薪,均被公司以“资金不到位”为由拖延。尤其是在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公司依然没有偿还工人工资。无奈下,工人对此案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此案后,该院迅速启动涉民生案件快速流转机制,对该案专项执行。被执行人介绍,并非不想还钱,而是这笔钱是个“三角债”,另一家单位拖欠尾款没有结清,因此才导致拖欠工资。
经调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确实与另外一家单位有交易往来,且现持有该单位的到期债权。于是,法官约谈第三方单位的负责人,最终三方达成执行和解,由该第三方单位分三次履行。
在发放拖欠工资的同时,该院法官还向广大农民工朋友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执行难”,什么是“执行不能”以及二者的区别等执行常识,和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
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后,工人代表张某说:“公司欠工资已经好几年了,今天终于拿到这笔钱了,还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非常感谢法院同志们这些天的辛苦付出,今后我们也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利益了。”(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