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敲诈勒索乡邻被批捕涉及案件20余起,受害群众达30余人


  德州新闻网讯
  日前,齐河县晏北街道办事处老刘村刘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齐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为查清其犯罪事实,齐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征集刘某等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受害人纷纷举报。现已查明,刘某涉及案件20余起,受害群众达30余人。目前,刘某已被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正义的审判。
  2014年始,刘某承包农户王某的自留地,协议每年承包费6000元。2015年秋收后,王某催要承包费时,刘某
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至今仍欠4000余元土地承包费。
  2014年冬天,刘某以管理本村麦地麦苗防止被牛羊啃青的名义,伙同他人,将张某家的80余只羊赶到自己家中扣留,以此要挟5万元。后经人说情,刘某勒索2万元钱现金,并霸占了三只成年绵羊。2013年冬天,刘某以同样的理由,将邻村村民家的20多只绵羊扣留,敲诈勒索2000元现金和烟酒等物品。
  2015年2月,孙某承包了刘某房屋封顶工程,并约定工程款为3700元。工程结束后,刘某只支付了1000元工钱。后孙某多次催讨,刘某以工程有缺陷为由,拒不支付余款,并将孙某本人及其车辆扣留,后在他人说情下,孙某才得以脱身。
  2016年麦收时分,收割机手赵某错割了刘某家部分麦子,刘某扣留收割机,勒索赵某现金900元。2017年11月,拖拉机手周某在老刘村作业时,刘某以机器作业损坏了其祖坟为由,扣留拖拉机,以此要挟3万元。周某不予答应,至今刘某仍扣留拖拉机拒不归还,且拒不交代拖拉机去向。
  2016年8月,蛋鸡养殖户常某将卖笨鸡和笨鸡蛋的广告贴在了刘某经营的饭店“刘家大院”广告牌上。刘某打电话称要购买十几只鸡和三百余个鸡蛋,价值2100元。常某悉数送到后,刘某以常某在自己的广告牌上贴小广告为由拒绝支付。经过常某哀求,刘某只支付了500元。
  2017年8月,济南市槐荫区退休工人潘某、杨某到安头乡钓鱼,误入刘某承包的鱼池垂钓。刘某强行将潘某、杨某等人的渔具、随身物品、汽车扣留,潘某跪地哀求,并给予刘某现金赔偿都无济于事,并且刘某诬陷潘某趁其不备将自己手机盗走。后经人调解,刘某勒索1700元,但潘某等人的渔具被刘某据为己有。2015年,刘某以同样的理由和手段,敲诈晏城街道的李某和其朋友1000元。
  2017年秋,刘某家的几只鸡被狗咬死,刘某向狗的主人索要赔偿1万元。后经人说情,刘某向对方勒索3000元。2010年夏天,刘某以同样的理由,将另一村民家拖拉机开走,成功勒索300元。
  据了解,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打击痞霸分子的嚣张气焰,齐河公安专案组民警克服重重困难,深入调查取证。另据查明,刘某还在禹城、齐河等地盗窃犬只。目前,刘某已被批准逮捕。(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康  通讯员  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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