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将“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作为统领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总抓手,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2019年,全市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培训会19次,通过“食品工厂规范化”共打造各类标杆示范企业180家,通过验收的食品生产企业507家,占总数的43.7%。
成熟一家验收一家合格一家
2019年4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德州市食品工厂规范化”验收标准》配套文件,将规范化要求细化为19大项122小项标准,涵盖原料进货查验、过程控制等各个方面,明确验收程序和验收结果判定规则,使企业便于对照标准自查,基层监管人员便于操作。同时,他们明确验收整改时间服从质量,做到“成熟一家、验收一家、合格一家”,督促各县市区局严格验收标准,加快验收进度、打造示范标杆企业、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验收结论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建模板树标杆促规范
“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分为建模板、树标杆、促规范三个阶段。
建模板阶段,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16类产品风险防控模板,指导企业进行自查,并逐项提出防控措施。目前,全市1161家企业均建立了风险防控清单,16处市级食品加强聚集区建立了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防控清单。
树标杆阶段,每个县市区根据辖区内重点品种分布及风险程度,按食品品种分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两种类型,精心打造“食品工厂规范化”样板企业。
促规范阶段,充分发挥示范标杆作用,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同类别企业复制样板企业做法,倒逼企业自我加压,做到对标达标。 2019年,“食品工厂规范化”验收通过率由最初的9.5%提升到43.7%。
分类施治强化督查
坚持将“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与企业自查、风险防控、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
对基础条件好的企业,鼓励其建立与自身规模相适应的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引导其尽早实施规范化建设。对基础差、内在动力不足的企业,加大检查督查和指导力度,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对长期停产、多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和严格执法,严肃退出机制。截至目前,25家企业主动注销许可证。
同时,加强飞行检查和督导检查,实行“一事双查”(检查企业风险防控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从严要求,从重处罚,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2019年,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改造生产车间,更新陈旧老化设备,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一事双查”模式,共飞行检查企业60家次,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体系检查25家次,排查各类风险隐患13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