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应将农民工权益纳入政府考核

□记者 潘晓泉

  现状
  农民工仍面临社会歧视和利益侵害

    此次两会,“三农”问题依然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政协委员李斌认为,目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劳动标准、保护劳动权益等方面,都面临着诸多的社会歧视和利益侵害,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现象。
    政协委员、山东众成仁和(德州)律师事务所的艾宪松同样关注农民工群体。他认为,目前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不力,导致一些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坑害求职农民工,致使权益受到侵害。对于农民工再就业培训的机制尚不完善,导致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不高。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健全以及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不足导致对农民工的就业登记、培训指导等方面的深入推进形成制约。

  建议
  建立欠薪报告制度与农民工社保体系

提交人:李斌、艾宪松等
    针对农民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李斌认为这与农民工缺乏法制观念,有关部门、企业有法不依等有关。他建议,政府应尽快出台规章或地方立法,加强监管,明确用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责任,只要用工,就要建立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关系。
    同时,在所有企业推行政府主导的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欠薪报告制度和预警预报制度,确实无能力支付工资的企业,必须及时将欠薪原因及解决办法等报告工会、劳动与企业主管部门,对有能力支付而故意拖欠员工工资的,要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
    李斌还建议,应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先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问题,允许农民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并强制用工单位对尚未纳入社保的农民工必须参保,以工伤保险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险项目。
    艾宪松在提案中建议,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一定时间内建成无缝隙覆盖全市城乡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承担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解仲裁等服务职能,使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城乡劳动者能够就近享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其次,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高频率举办招聘会、多方式开展跨区域合作、多平台发布就业信息,促进更多农民工实现稳定就业。另外,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同时,鼓励扶持农民工创业。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开展创业指导、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等知识培训,并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加以引导和扶持,由“就业一人、增收一户”向“创业一人、带动一群”转变,实现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在农民工的培训上,艾宪松建议,应同步推进项目建设和技能培训工作,如青岛胶南结合董家口港区建设,加大现代物流业技能人才培训力度,促进技能培训与项目建设协调发展。
    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政府应明确讨薪责任,将其纳入政府考核当中,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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