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政协委员建议:严格执法并对违规行为及时告知

现状 违规行为扰乱交通秩序
    2013年1月1日起,新交通法规全面实施,与旧法规相比,新交通法规提高了违法成本,对闯红灯、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行为处罚更为严格。从新交规实施的情况来看,初步显现了规范驾驶行为、增强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积极效果,德州市因违反交通信号导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但结合本市情况,新交规在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
    新交规的记分项从38项增至52项,在如此严厉规定之下,应将违章处罚及时告知当事人,提高警惕,并将罚款款项向社会公布,做到公开透明。目前,德州市在这两个方面尚存罚单送达不及时、网上信息更新滞后、罚款去向不明等问题。
    而且,现行交通法规对机动车辆管理比较严格,而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管理过于宽松,特别是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偏重于照顾弱势群体,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即使严重违章,处罚力度也不大。在街头,由于电动车设计超标,速度快,噪音小,电动车成为了街头“穿梭机”。许多骑车人对交通法规是一知半解,为图自己方便,随意闯红灯、违章载人和停放电动车。而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电动车频繁超越同向自行车,对行人的安全构成很大威胁。
建议  加大处罚力度,拓宽违章查询渠道
    对新交规实施后的状况,市政协委员刘建斌建议,交警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及时告知处罚决定。同时,应通过网络、广播、电话查询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内更新违章处罚的相关内容,便于当事人获知违章信息。交警、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机制,联合向公众公开罚款款项的具体数额及用途去向,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透明。
    新交规中,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管理过于宽松,市政协委员吴敏建议,增加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金额不宜过大,但要对其违章行为起到提醒和警示作用。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违章而机动车辆不违章的交通事故,如机动车辆毫无责任,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负全责,应限制机动车辆的赔偿比例,比如不高于10%或20%,其余部分由违章的责任人员自行负担。
    此外,市政协委员李斌还建议,针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的发展状况,交警部门应把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纳入路面日常工作管理的重点,不间断开展整治和强化管理,重点查处挤占人行道和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提交人:刘建斌 吴敏 李斌

□记者 靳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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