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桂元:用法治去“能人治村”之弊

市人大代表、平原县龙门街道党委书记 徐桂元

市人大代表、平原县龙门街道党委书记 徐桂元

    这些年,各地农村扩大了用人视野,把一些致富有方的“能人”选到村两委班子中。不少“能人”当上村干部以后,使全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也有“能人治村”效果不佳的事例。
    究其原因,“能人治村”的局限性易造成“拍脑袋、一言堂”现象,滋生腐败问题。村级发展需要“能人”,但不能仅靠“能人”。我建议通过不同渠道和多种途径,有目的、有意识地宣传农村法治观念,促进农村法治观念的大转变。强化村民的守法意识,使之明确什么是违法,什么是合法。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摈弃落后狭隘的宗族思想。转变各级农村干部的法治观念,在执行法律过程中,严格坚持依法办事,抛弃“人治”“官管民”的落后理念。(记者 钟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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