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记者来到位于德城区解放北路的北园小区,看到这个拥有81幢楼的小区井然有序。这个建于1986年的普通小区承载了我市物业管理的一段重要历史。
1996年,我市成立第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德州市物业总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史洪峰回忆,那时他们只有四五个人,服务的小区多为拆迁小区、农迁房,每月向每户只收取5元物管费,而提供的服务也是基本的物业服务,比如门卫、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那时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概念几乎为零,拒交水电费、物管费等情况很多。
“1998年,市房管中心决定对当时最大的住宅小区北园小区进行物业管理试点,这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开始起步。 ”市房管中心物业办工作人员关鹏说。也是从这时开始,“物业管理”这一新概念,正式走进百姓家。
北园小区居民王红芝回忆,物业公司入驻后,污水井有人掏了,还给更换了破损井盖;取消了小锅炉,实现了集中供热并网;小区还改成了统一供水;解决了楼道亮化问题;设置了垃圾箱,安装了单元防盗门和楼道窗户。“现在,家里生活上有什么不便都可以找物管解决,业主完全不用为水电气等小事操心,感觉物业管理就像 ‘管家’,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居民都主动去交物业费。现在买房子,也都要看物管的配套,希望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 ”王红芝说。
据了解,2014年我市物业管理企业增至308家。“变化不仅体现在数量和服务上,20年前,我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可以说是一个空白,而到现在,政策法规体系非常健全,一共有30多个。 ”关鹏坦言。
2002年,为给居民创造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我市出台《德州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标志着德州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规范化归集管理工作开始起步。
家住德城区五环庄园小区的张德芹就是政策的受益者。 2002年她入住该小区,每逢下雨,居住楼层的楼道内就会出现严重渗水。偶然从电视上了解到市民可以申请物业维修基金维修公共设施,便来到市房管中心进行申请,问题很快便得到解决。“我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好了,生活秩序更井然了,生活质量也提高了。物业管理,改变的不仅是生活,我们的幸福指数也越来越高。 ”张德芹表示。□本报记者 徐冬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