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涨10倍 德州市民幸福感和工资齐步走

随着经济的发展,德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不断上调,充分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特别是2011年以来,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四年翻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3年保持了10%以上的增幅,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连续5年高于GDP、连续6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城乡居民收入比由原来的2.55:1到去年的2.2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小,小于全国和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5.6%,企业退休人员及社会优抚人员工资或待遇实现“十连涨”。
我市的居民生活质量在稳定中有所提升,仅2014年全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就达到27180元;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7430元。
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让百姓无后顾之忧。据了解,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6.57万、138.99万(职工69.23万人、居民69.76万人)、34.52万、57.86万和38.03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6.34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增加245元,实现“十连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2.64亿元,支付医疗保险费12.20亿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由 280元 提高 到 320元。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9.12万人,基础养老金标准由65元提高到75元,为82.54万名老年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7.31亿元。
而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由1995年的130元上涨到现在的1300元,20年间,增长了10倍。当然,与此同时,物价也有所上涨,就食品而言,鸡蛋由20年前的1.95元到现在的4.3元,猪肉由3元钱长到现在的14元钱,面粉、大米和小米也分别有所增长,大都在3-5倍之间。市民们家家户户几乎再也不会像老张当年,舍不得买鸡蛋吃猪肉了。对于平常百姓而言,吃饱穿暖,就可以幸福满满。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