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套房、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已降至15%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

10月10日上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关于落实金融支持政策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通知》。

记者在会上获悉,各市通过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因城施策确定最低首付款比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指导金融机构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最低首付比例15%执行,具体首付款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和意愿,与客户协商确定。

组织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份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 -30BP。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促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同时,优化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自主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作为定价方式,与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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