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海河流域实施禁渔期管理

德州新闻网讯(宋飞)近日,县农业农村局发布通告,自2024年5月16日12时至2024年7月31日12时,对我县辖区内海河流域实施禁渔期管理。

我县辖区内徒骇河干流及支流以及徒骇河干、支流所属水库、湖泊、湿地等为禁渔区。禁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区采取除休闲垂钓(单人、单竿、单钩)之外的任何形式进行捕捞;严禁销售、收购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禁止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提供交易场所;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

凡违反禁渔期管理规定者,将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山东省内陆渔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