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病同付”让基层看病更“划算”

□李若洋

前不久,国家医保局对外披露,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首次在国家层面遴选确定158个基层病种,实行“同病同付”,即在同一医保统筹区内,无论患者在三级医院还是乡镇卫生院,医保按同一个标准向医院结算。

城乡医疗资源供需失衡是基层民生领域的痛点之一。多数群众秉持“大病小病皆赴城”的就医习惯,即便慢病复查、普通炎症等轻症,也优先选择城区大医院。这背后,既有群众对基层诊疗水平的认知偏差,也有现实利益考量——同样的病在大医院报得多,在乡镇卫生院报得少,群众在基层就诊的积极性打了折扣。优质基层医疗资源长期闲置,上级医院诊疗压力持续过载,形成就医资源错配的恶性循环。此次遴选的158个病种,覆盖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基层常见内科病,也包括阑尾炎、腹股沟疝、肛周疾病等一批技术成熟、基层有条件开展的手术类病种。遴选的门槛也很明确,必须是基层住院病例占比高、与三级医院费用差距小的病种,都是基层接得住、群众需求大的常见病。

“同病同付”以医保支付标准统一为杠杆,抹平了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支付差价。统一结算标准并非待遇持平,基层就医仍保留报销比例更高、起付线更低的惠民优势,群众就近看病反而更省钱、更省心,打消了“基层看病不划算”的顾虑。对乡村留守老人、偏远村子的群众而言,能够在家门口享受规范诊疗,省去往返城区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就医便利度大幅提升。

政策落地见效,基层服务能力也应同步跟上。新政倒逼乡镇卫生院补齐诊疗短板,聚焦这158个病种精进诊疗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慢病随访、日常诊疗、双向转诊体系。小病精准接诊、慢病规范管理,同时做好重症甄别转诊,守住基层医疗安全底线。基层干部主动做好政策科普,依托文明实践站点、广播、入户宣讲等渠道,用通俗语言解读新政细则,破除群众认知误区,让惠民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医保改革的落脚点,始终是守护群众健康、增进民生福祉。“同病同付”用精细化的制度调整,给乡镇卫生院添了底气,也让群众就近看病多了几分踏实。(来源:德水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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