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要有“村味”合民意

□张明昭

日前,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名单公布,德州有4篇入选。优秀的村规民约是一面旗帜,指引着群众的言行举止,能够让文明观念浸润人心,营造美德健康的生活氛围。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推动社会治理、建设文明城市、助力乡村振兴有效抓手。近年来,德州市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立足“规”和“约”两个重点,制定完善顺应民心、符合民意的村规民约,“规”出了文明新风,“约”出了群众幸福,引领移风易俗落地开花,推进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

百姓期盼,是制定村规民约的初衷。村规民约,规定什么、约束什么,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在制定过程中,只有广纳良言、汇聚民智,才能让村规民约真正“走进”群众心里。德州各级广泛宣传移风易俗的相关政策,让群众深入了解移风易俗的好处,组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党员及村民代表等,通过召开专题群众会议、入户访谈、线上收集等办法,全方位了解实情,向村民征求意见建议,搜集“金点子”,鼓励群众自主协商制定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只有让群众“唱主角”,聚焦群众关切,尊重群众意愿,才能让村规民约符合当地实情,更加入民心、接地气,确保其合理性和实用性。

改变观念,是出台村规民约的关键。风俗是表象,核心是人的观念,移风易俗是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喜事大办、丧事厚葬、铺张浪费,这些歪风陋习不会在短时间内养成,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变。德州各地不仅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还结合各自实际鼓励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理事会章程,明确办事标准、规模和处罚措施,做到红白事有人管,操办红白事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让群众在参与中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得到有力遏制,减轻了群众在婚丧嫁娶方面的支出负担。可见,推进移风易俗是民心所向、民生所指,既能让人们摒弃繁杂仪式,回归真诚交往的本质;又有助于形成现代文明的生活风尚,从而让群众在物质生活丰富、精神生活充盈的美好生活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常抓不懈,是落实村规民约的难点。要让村规民约真正起构建文明新风的作用,就要注重做好落实村规民约的“后半篇文章”。很多歪风陋习已经持续了数千年,根深蒂固,至今仍有非常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各地要建立长效机制,将移风易俗与村规民约深度融合,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要把移风易俗融入到理论宣讲、科普宣传、文艺惠民等各类文明实践活动,使移风易俗“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要紧紧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自觉抵制攀比之风、破除封建陋习,践行新规定、新民俗。普通群众也要积极响应,自觉加入到抵制歪风陋习的行动中来,做到勤俭节约、不大操大办,共同打赢抵制歪风陋习的“持久战”,真正让文明新风“走”进百姓生活、“住”进百姓心间、“飞”入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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