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 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记者 刘一颖 李子路 报道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今天,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山东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草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山东代表团团长林武,副团长周乃翔、王宇燕、杨东奇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到会听取意见。

代表们认为,“两高”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司法实践总结展示全面依法治国丰硕成果,有力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独特优势,是高举旗帜、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好报告。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司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效能治理,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走在前、挑大梁”,持续在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司法为民上聚焦用力,一体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为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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