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延长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期的公告。为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期延长至6月30日。
防火期内注意事项
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从事野营、旅游等活动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在森林防火期内,除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
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
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在森林防火期内,如遇防火检查站(点)检查,请予以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消防机构报告,或拨打报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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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记者 | 张志宁
审核 | 王贺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