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曹清 通讯员李肖)近日,市教体局印发《德州市普通高中奖学金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德州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且正常在校的二、三年级学生,可申请5000元、3000元、2000元不等奖学金。
普通高中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中的高中部)。学生申请奖学金需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方面有突出表现;在道德风尚、学习成绩、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可作为优先项。以上成绩和奖励的获得时间均为上一学年周期内。
同一学年内,获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10月1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德州市普通高中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年11月底前将当年奖学金通过银行卡或社保卡一次性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