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讯(刘晓艳)近日,乐陵市法院民一庭庭长王璐编写的《仅有转账凭证而被告能够对转账作出合理解释的,可认定未形成借贷合意——常某明诉季某成民间借贷案》和黄夹法庭副庭长张来编写的《合同债权与票据债权竞合下债权转让的效力认定——五金公司诉某公司买卖合同案》《保证人明知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仍进行担保的应承担保证责任——某银行诉某科技公司金融借款合同案》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
近年来,乐陵市法院重视理论与实务融合创新工作,深入挖掘和选取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在工作中,鼓励广大青年干警多调研、多学习、多思考,通过研究学习深度融合调研和审判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理论实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