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龙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我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城市硬件大幅改善和提升的同时,市民素质作为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不能缺位。我们应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聚“点滴小事”成“文明大事”。
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是每一个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市民,我们应该以创建为契机,在提升个体文明素养的同时,提升城市整体文明。城市文明不文明,市民的言谈举止是重要的体现:能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践行光盘行动、将垃圾分类后再投放……文明见于细节,细节决定成败。我们不能一味地要求别人怎样“文明”,首先自己要说文明话、办文明事,以实际行动带动大家文明,发自内心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对照文明素质短板修身律己,培养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在工作岗位上遵守职业道德,在家中遵守家庭美德,在公共场所遵守社会公德……用点滴言行展示德州人的良好风尚,为文明创建添柴加薪。当然,除了自身做好外,我们还应该努力去劝诫身边的不良行为,让周围更多的人践行文明,成为文明创建的主角。
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要树立正确的创建观念。创建的目的,不是为了拿到一块招牌,也不是为了创建而创建,归根结底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把一座城市建设得更美好,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每一位市民的事。作为城市大家庭的一员,我们每一位市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城市增光添彩。只有齐心协力,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积极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贡献,才能把我们的城市建设得越来越好、越来越美丽。
创建文明城市非一日之功,需要全市人民携起手来,人人参与创建,让文明的力量涵养城市品质、提升城市气质,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