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滕兆来)
近日,夏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观光路巡逻,对一辆红色“雷丁”电动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一位40多岁的男性驾驶员一身酒气,立即上前询问。面对交警的检查,司机爽快承认中午喝了酒。原来,该男子当天中午吃饭时喝了半杯白酒,饭后他接到快递员电话让其到镇上拿邮件,男子随即驾驶“雷丁”电动汽车上路,不久就被交警查住。
经检测,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0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交警了解到该司机竟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在交警的耐心教育下,男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近年来,电动汽车以其经济实惠、方便快捷的优势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一些商家为了促销,说这种车型不需要驾驶证,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