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公路分中心—— 通过司法判决保护路产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王刚通讯员李肖敏)7月27日,经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乐陵分中心与乐陵市人民法院、交警大队等部门不懈努力,成功追回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的路产损失。

2021年9月26日,G339线乐陵西高速口处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驾驶重型货车撞到道路中央护栏,导致中央护栏严重损坏。在事故调查中,当事人对路产损失予以确认,在随后路产赔付过程中,肇事车辆司机推诿扯皮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为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乐陵公路分中心向乐陵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乐陵市人民法院和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开庭审理,出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告赔偿路产损失,乐陵市人民法院启动强制执行流程,7月27日成功追回路产损失1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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