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张明凯通讯员程坤)
6月17日14时37分,在京台高速禹城口执法站,德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接稽查布控报警称,一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逾期未检验,民警立即在出口处进行拦截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时,驾驶员靳女士只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没有找到行驶证,并表示该车是自己向朋友借的车。当民警向靳女士说明该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时,靳女士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并要求打电话向朋友进行确定,打完电话才知道,该车居然漏审接近半年,检验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该车辆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靳女士也很无奈,赶紧缴款处理了此次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