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 通讯员马世利)
3月16日,德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公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13条任务清单,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职能作用,努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意见》明确司法机关为企业设立过程中的各类事项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在传统委托公证、签名印鉴属实公证基础上,探索为企业创设过程中发起人会议提供现场监督公证,为企业设立提供尽职调查和法律意见书;为企业兼并重组、搬迁改造、不良资产处置、破产清算等提供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以及合同协议公证、提存公证、送达、保全证据、财产清点等公证法律服务;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现场监督、保全证据、提存、征地补偿协议、拆迁安置协议以及其他合同协议等公证法律服务,保障相关项目的合法有效进行和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等13条任务清单。
同时,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证明负担。要坚持清单之外无证明原则,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的各类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杜绝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积极探索通过信息共享查询、公证机构核实、申请人书面承诺等方式解决证明难问题。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简单的公证事项“马上办”,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出证;利用公证云平台切实提高网上办证比例,在线受理,现场取证;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对简单公证事项,一次告知,对复杂公证事项,预先审查,一次办成。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开展公证办证“微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及支付宝城市服务、手机App等移动办证端口,方便当事人在任意时间、足不出户便可完成网上咨询、申请、受理、预审、交费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