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六十五条

12月4日上午,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制定的《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

《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慧晶介绍, 为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在制定过程中坚持了以下3个原则:坚持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坚持与中央决策部署相一致原则、坚持与人民养老服务需求相统一原则。

《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共八章六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养老服务发展方向、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医养有机结合及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七大方面。

记者|李榕 孙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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