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8月1日起德州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扩大!家庭成员可共享

8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的基础上,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共享使用,让更多人受益。

为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共济功能,8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的基础上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共享使用,并可支付下列费用:“国药准字号”药品及中药饮片;“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及械注(准)字、械注(许)字、械注(进)字等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糖试纸、血压计、轮椅等);“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等消杀类产品(如84消毒液、碘伏等)。

根据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同时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范围的管理和监督,对不符合支付范围要求的项目不得纳入个人账户基金支付。

记者、编辑| 刘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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