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捡到一部手机 教唆女儿恶意盗刷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胡兵通讯员李诚)

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但在齐河却有这样一位母亲,竟唆使自己未成年的孩子盗刷别人手机内的钱财。

3月29日上午,齐河警方接到市民刘女士报警:自己的手机丢了,微信钱包被别人盗刷1000余元。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线索,民警来到齐河某商厦内的服装店了解情况。

民警到达现场后,通过服装店内的监控录像,还原了刘女士微信钱包内资金被盗刷的全部过程。

3月28日,一名小女孩购买了鞋、衣服等多件商品,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消费1000余元。与小女孩同时进入商场的,还有一名女子,很像小女孩的母亲。

随后,民警根据监控录像,找到了小女孩的母亲祝阿镇的潘某。

潘某供认:她在祝阿镇商业街购物时,捡到了一部白色oppo手机。潘某随意输入了1234解屏密码,手机竟然被打开了,手机上存储的信息一览无余。微信钱包内的1000多元,让潘某动了邪念。为避免被人发现,她唆使未成年的孩子到某商场购物消费,利用扫码支付功能,消费了1000余元。

民警分析说,捡到手机后,以满足私欲、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刷手机内的钱财,是一种违法行为。潘某到案后,主动坦白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主动退还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不容情,潘某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3月30日,潘某被齐河警方行政拘留,并处行政罚款500元,送德州市拘留所执行。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