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 |德州为信用审批立法

11月2日,《德州市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应用办法》以市政府令形式正式发布。据了解,该《办法》是国内首部规范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应用的地方性法规,在地市级层面率先为信用审批提供了制度样本。《办法》将于 12 月 2日起实施。

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自2020年起探索实施了信用审批,推出“信用+承诺+容缺”三联动极简办改革,获评“全国信用承诺特色案例”“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山东省法治为民十大实事”。目前,全市累计 15 万企业、群众获益。

但随着信用审批纳入事项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涉及部门越来越多,常常面临着“违诺行为难以监管、部门联动不到位、改革成效难扩大”的难题,“信用审批靠单个部门办不了,多部门仅签署协议也难办好,必须让零敲碎打的改革系统集成,使其体系化、制度化,为信用审批立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李伟说。

瞄准实践“痛点”,我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总结信用审批经验,于今年初启动《办法》立法程序。

《办法》共17条,就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应用的便利化方式、承诺核查的方式和举措、违诺处理的措施及修复路径等进行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对诚信申请主体应用信用信息进行便利化办理,包括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这是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应用的具体实践,是立法的创新点。

部分行政审批审查条件、材料繁多,其中一些属于“主审要件”,而另一些则属于“非主审要件”“。如因‘非主审要件’欠缺,就让企业、群众多跑腿,推迟拿证时间,势必影响市场主体活力。”李伟说。

承诺办、容缺办作为《办法》中明确的便利化措施,其核心就是立足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群众的良好信任关系,以诚信提效能,允许材料繁杂的事项通过告知承诺提供精简版材料,“非主审要件”有欠缺的容缺受理提前办,实现“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

“近年来,我们形成了成熟的信用承诺办、容缺办模式。此前,这一模式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合法性困境,《办法》的出台,为改革强化了制度支撑。”李伟说。

“《办法》出台,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也营造了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引领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王拥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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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邓静 王志强 通讯员|赵明明 杨鹏
审核|王志强 终审|杨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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