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城区委审计办、区统计局、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工作协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办法》明确,要建立日常联络、信息互通、定期会商、工作协作、线索移送、结果共享六项机制。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属于统计机关监督范围的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涉嫌统计造假等重要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统计机关。统计机关履职中,发现属于审计机关监督范围的有关单位存在财政、财务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和统计机关要加强协同配合和成果运用,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情况、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等,作为开展监督、制定计划、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巩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