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冯家顺)最高人民法院1月4日公开发布6个“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对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具有指导意义。

实践中不少案例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与家庭教育履职不当高度相关。追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其所在家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绝大多数情况下存在家庭教育缺位、失当或者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自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通过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依法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以“李某诉王某等健康权纠纷案”为例,9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欺凌行为均与其父母未能正确、有效地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密切相关。法院根据受欺凌者和欺凌者家庭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时充分调动专业社会资源,组织社工提供专业家庭教育指导,促进欺凌者矫正偏差行为。

同时,这批案例重申拒绝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线,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子女的暴力行为应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某区公安分局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未成年人小雨(化名)因遭母亲孟某某和继父唐某某实施暴力而报警,经心理健康评估,小雨已经出现抑郁症状。为保护小雨身心健康,公安机关代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后快速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孟某某、唐某某对小雨实施家庭暴力,并联动公安机关、属地居委会落实执行监督,经公安机关调解,唐某某搬离住所。同时,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孟某某接受为期六个月的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

典型案例还对于离婚纠纷、离异后探望权纠纷中发现的家庭教育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强调婚姻状态和家庭结构变化不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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