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种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纳入智能监管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记者彭韵佳)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2025年12月底前,全国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地区至少将50种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纳入智能监管覆盖范围。

这是《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量开药智能监管工作的通知》中第一阶段目标任务。根据通知,国家医保局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超量开药问题智能监管筛查预警规则,推动监管关口前移。

通知明确,2026年6月底前,全国各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这一监管范围扩展到至少100种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2026年12月底,全国各级医保部门将实现对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的智能监管全覆盖。

在药品监管方面,此次监管工作将紧盯三类重点医保药品:在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中频繁涉及的重点药品;统筹基金支付金额较高、排名靠前,特别是基金支出异常增长的重点药品;倒卖需求量高、获利空间大的重点药品。

在异常行为方面,通知明确将聚焦一定时期内无正当理由明显超临床合理用药范围的超量购药行为;短时间内在病情和用药需求无明显变化情况下跨机构重复购药行为;短时间内频繁购药、冒名购药等异常购药行为。

同时,将紧盯三类重点机构和人员,包括涉嫌利用医保待遇超量开药、转卖医保药品的参保人员;超量开药行为集中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科室;涉嫌协助、诱导他人违规超量开药、重复开药、冒名开药的医务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要充分尊重临床诊疗实际,将群众合理用药需求与利用医保待遇违规超量开药、转卖医保药品骗保等行为严格区分。对确因诊疗需要的超量开药、出差旅行等合理备药需求放宽限制,对长期处方的数量和金额不作限制。(完)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