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祖婷婷)近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何某某等8人敲诈勒索案,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4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5月至10月,被告人何某某纠集韩某某、李某等人,长期在省内多地的建筑工地假意应聘用工,组织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5起,涉案金额22万余元,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工程建筑行业形成恶劣影响,严重侵犯了用工单位的财产权益,扰乱了用工单位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院长任运通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卢金峰、刘凯组成合议庭。案件审理过程中,出庭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行使了辩护权利。最终,法庭依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