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追尾事故”牵出骗保案

□本报记者董建新本报通讯员于慧高忠祥

一起看似寻常的三车追尾,实则是精心策划的骗局。近日,庆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冉某等5人保险诈骗案尘埃落定,法院依法判处5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

抽丝剥茧 检察引导破侦查困局

某天深夜,庆云县创业大道突发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被王某驾驶的轿车追尾,王某的车辆又被高某驾驶的轿车追尾。事故发生后,王某、高某分别向保险公司报案。此后,保险公司向王某支付修车费9943.4元及赔偿金17万余元,高某获赔2.5万余元,涉案金额共计20.6万余元。

事故看似普通,但事后理赔核查人员却发现了其中“猫腻”——几名报案人叙述前后矛盾,事发地多项证据缺失。理赔核查人员怀疑该起事故存在骗保嫌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面对公安机关询问,涉案几人拒不承认,赔偿资金流向难以追踪,侦查工作一度停滞。

为了顺利侦办此案,参与办案的庆云县检察院迅速启动“检察引导侦查”机制,针对案件疑点制定详细补充侦查提纲:引导技侦人员调取涉案人微信聊天记录,还原策划过程,掌握犯罪证据;追踪涉案汽修厂的涉公账户及涉案人个人账户资金流向,查明赃款分配;核查涉案车辆过户情况,固定利益关联。

一番操作下来,一起“人为设计”的追尾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追尾”暗藏玄机 涉嫌骗保多人获刑

经查,这起事故的幕后主导者是经营汽车服务公司的冉某。早在2020年11月,冉某便找到好友刘某提出“通过撞车走保险获取返利”的诈骗计划,刘某随即纠集王某参与。事故发生前半个月,刘某又游说高某驾驶高级轿车加入团伙。案发当晚,冉某全程指挥,安排一辆轿车在指定路口停车,王某、高某则按预先指令故意制造追尾事故,上演一出“连环追尾”戏码。通过虚构这起交通事故,冉某等人成功骗取保险理赔款,赃款被团伙成员瓜分。

经过对涉案人12万余条聊天记录逐一筛查,侦查人员发现冉某与刘某的聊天记录中多次出现“制造事故”“控制车速”“理赔款分配比例”等字眼,清晰还原骗局策划细节;资金流向查询则证实,冉某将骗取的保险金通过多个第三方账户层层转移,试图掩盖赃款踪迹。至此,案件证据链条全面闭合,面对铁证,冉某等5人当场认罪。

办案+挽损 检察建议堵监管漏洞

“既要依法严惩犯罪,更要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损失。”在审查起诉阶段,庆云县检察院将追赃挽损与案件办理同步推进,构建“立体防护网”。

一方面,督促侦查机关依法冻结涉案人账户,锁定部分赃款;另一方面,主动联合保险公司评估实际损失,通过释法说理、明确量刑建议等方式,促使部分被告人主动退赔。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敏锐发现保险理赔环节存在的监管漏洞。为此,庆云县检察院向相关保险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加强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建立可疑案件联合审查机制。

“这起案件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承办检察官在庭审过程中表示,涉案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惜以身试法,最终付出沉重代价。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