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退货遭拒 “商品完好”咋定义?

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不少人选择在网上购买心仪的商品。然而,如果对网购的商品不满意,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时却被商家以商品磨损为由拒绝,怎么办?

案例:名贵手镯退货引纠纷,商家以划痕为由拒绝

近日,刘女士花9.15万元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一款手镯。到货后,因为手镯佩戴效果不佳,刘女士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随后,商家安排指定物流企业上门取件,令人意外的是,商家收到货后却拒绝退款。

“经验收,退回的产品有明显划痕,需要由珠宝工艺师进一步评估。”商家如此答复,并将手镯寄还刘女士。

“我在申请退货时拍摄了手镯外圈的360度环绕视频,商家经确认后才同意了我的退货申请。”刘女士说,自己在退货过程中的全部操作均按照商家的指引进行,对于商家这种说法,自己不能接受。

说理:商家无证据证明消费者造成划痕,判决全额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手镯是价格不菲的贵重首饰,商家为此设定了明显有别于普通网购商品退货流程的标准和要求,其中的取件和运输环节,更是由商家指定的、与商家有长期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

通过一系列颇有针对性的安排,可以确认商家对相关风险已具有较为充分的认知。此外,商家并无证据证明刘女士应对手镯损伤的形成负责,据此,法院判决商家退还刘女士9.15万元。

法官提醒,消费者需要确认商品属于可退货范围,遵循商家退货流程,并在7日内发起申请寄回,留存物流单据等凭证。商家需明确退货流程并主动告知消费者,及时验收商品,当场提出瑕疵异议,合理界定“商品完好”标准,履行退款义务。(记者董建新整理)

法条

《民法典》第604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606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民法典》第607条: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民法典》第611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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