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检察机关“百庭观摩 千庭评议”活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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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出真本事 练好“拿手活”

——全市检察机关“百庭观摩 千庭评议”活动纪实

法庭成为业务提升教学现场

庭审质量现场评议

德州新闻网讯 记者董建新 通讯员刘月 高忠祥

“我认为本次庭审是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司法实践,为我们高质效办好此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近日,市检察院组织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观摩评议,整个出庭过程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法庭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并当庭宣判,两名被告当庭认罪悔罪,并公开赔礼道歉。庭后,评议组成员对检察官出庭过程给予高度评价。

庭审观摩是最好的“现场教学”。我市检察机关把“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作为提升干警规范化履职和出庭应对能力的重要抓手,去年共对133起案件开展观摩评议,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优胜单位”。

“自查+他查+互查”

评查整改助业务提升

制度是基础,落实是关键。如何推动“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落地生根,而不是“雷声大雨点小”?我市检察机关下足了功夫。

“我们将听庭评议作为‘一把手’工程,研究出台《德州市检察机关听庭评议工作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等制度机制,将开展听庭评议、评查整改作为检验核心业务素质、提升履职效能的重要抓手。”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范树林介绍,市县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争当表率、一线办案,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

工作中,健全“自查+他查+互查”评议体系,组织检察官对自己所办案件进行“自查”,常态化开展“他查”,对案情疑难复杂、不认罪认罚及新型案件,组织各基层检察院共同观摩评议,“互查”庭审录像,通过“三查”,切实增强评议实效。

同时,强化检委会审查把关,建立“检委会议题审查机制”及“检委会委员双向列席制度”,对评议问题较为集中的基层检察院,随机抽查检委会同步录音录像,推动所提问题有见解、发表意见有依据,持续提升办案质量。

随机抽选 推门听庭

确保评议全覆盖

“请各基层检察院汇报本周开庭情况,以及案件的重难点……”4月21日,周一刚上班,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吴林开始调度全市各业务条线案件拟开庭情况。在开展“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中,我市检察机关坚持全面覆盖原则,不搞特殊、不设特例,包括公开 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

工作中,市检察院梳理、聚焦案情疑难复杂、证据形式多样、法律争议突出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庭审观摩。随机抽选、突击评议,重点抽选对抗性强、不认罪认罚案件开展推门听庭、常规听庭,突击检验公诉水平、查找短板弱项,扩大示范效应。去年以来,已开展推门听庭60件次,占总数的45.11%。

同时,加强办案指导,充分发挥上下一体办案优势,健全内部信息渠道,全面掌握全市在办的大要案情况,及时听取案件汇报,对案件定性处理、监检衔接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区分认罪、自始至终不认罪、认罪后翻供等不同情形,以谋划“早”、案情“熟”、预判“全”、思路“明”、语言“精”、庭审“活”六要素制作庭审预案,按照被告人认罪、翻供做好两手准备,确保出庭质效。

及时复盘沉淀

剖析短板弱项

“整场庭审节奏把握适当,证据展示充分,答辩精准有力。”

“通过推门听庭,我整体感觉公诉人准备充分,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法予以答辩,展现了良好精神风貌。”近日,庆云县检察院在一起诈骗犯罪案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对庭审过程进行全面复盘,开启一场“充电蓄能”的思想碰撞。

如何将听庭成果充分转化为业务提升的动能,倒逼检察官练好“拿手活”?每次庭审后,我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组织出庭检察官结合庭审内容、评议结果,对开庭情况进行复盘,总结工作经验、剖析短板弱项,重点评查检察官在证据审查判断、法律适用和政策运用、指控犯罪、诉讼监督等方面的能力,对发现问题较多的检察官,选择案件开展二次听庭评议,促进检察官提升开庭能力、提高办案质效。

同时,总结出庭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编写出庭问答系列手册。针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轻微违法问题,履行类案监督职能,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7件,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根据评议中发现的类案监督线索,建立数字检察模型62个,向上级检察院选送典型案例60余件。

在此基础上,针对观摩评议中发现的同类型问题,开展公诉能力培训、同堂培训等17次,参与干警229人次。根据观摩评议挖掘优秀人才,吸纳出庭能力强、办案能力突出的20名骨干人才进入“扬剑”大要案办案团队,调动青年检察官及助理工作积极性,利用每一次观摩评议机会“取长补短”,提升案件审查、出庭能力,目前11人入选全省“双联双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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