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经开区法院创新道交纠纷审理新模式

德州经开区法院创新道交纠纷审理新模式

案件随庭执行 赔偿当场兑现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宋坤涛马凯丽)“赔偿当场兑现,省了后续的麻烦。”8月20日,德州经开区法院法官审结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并通过随庭执行的方式当庭履行完毕。事后,案件当事人李某专程为办案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原来,宋某驾驶车辆与李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双方对赔偿标准、车辆维修费用等争议较大,李某将宋某告上法庭。

案情并不复杂,但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后续纠纷。法官结合事故发生原因、损害结果等综合分析,从双方利益出发,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通过反复沟通、确定赔偿数额,双方达成调解合意并随庭执行,宋某当庭支付赔偿款。

今年以来,德州经开区法院在办理道交纠纷时创新开展预告知+全引导+促保障的随庭执行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德州道交智能法庭就地审理、就地执行优势,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新举措。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道交随庭执行案件912件,占结案总数71.3%,平均节约用时43.75%,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同比上升33%。

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德州经开区法院在诉前调解及立案阶段引入分流机制,通过系统抓取事故、医疗、保险等信息,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分流,对适宜随庭执行的案件进行精准锁定并建立追踪台账。引入前置沟通机制,办案法官对小案、简案提前介入、中途化解;对程序复杂、争议较大案件进行筛选,增加调解人员与调解环节,提升调解强度。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赔偿计算器”,法官及时为当事人列出赔付标准及大致理赔数额,给予当事人合理预期,促进双方达成合理的调解方案。

如何引导当事人积极配合?德州经开区法院优化法律文书撰写样式,庭审中增加询问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信息环节,审理阶段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一并送达《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明确拒不履行义务风险告知内容。同时,当庭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发放《督促履行倡议书》并予以释明,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在审理中,法官指导原告当庭填写执行申请书并当场制作裁判文书,书记员在生效后十日内联系案件当事人了解给付情况。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为进入执行程序前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在3日内将查封、冻结的财产解封,恢复信用,带动形成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的良好氛围,缩短解封周期30%。目前,德州经开区法院组建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督促员的“N+ 1”执行督促团队,在出具法律文书后,执行督促员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判后答疑,在厘清判决赔付内容的同时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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