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原瑞宁)近日,陵城区法院调解一起合同纠纷,并连带解决当事人多起其他案件,实现“一案解、多案结”。
该案中,吝某租用张某场地用于商品展览,然而合同到期后,吝某未按约定清场,也未支付水电费及物业费。张某遂诉至陵城区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合同,并要求吝某支付各项费用及滞纳金共计1.8万元。
进一步沟通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早有矛盾,在陵城区法院还有多起纠纷。经过对本案潜在纠纷及后续风险分析研判后,法官决定将这几起纠纷并入该案一并调解。法官给双方当事人算了法律、经济、声誉“三笔账”,引导各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