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杨鸣宇 通讯员 高忠祥)近日,陵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收到群众王某送来的锦旗。原来,王某此前在丁某承包的工地打工,结算时,丁某拖欠劳动报酬近2万元,王某通过陵城区总工会向陵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受理案件后,陵城区检察院利用“工会+检察院”职工维权机制,由检察院、工会、司法、人社、法院五部门共同协作,最终帮助王某顺利拿到报酬。
如今在陵城区,运用五方协同暨“工会+检察院”职工维权机制解决劳务纠纷已成为常态。通过这一机制,陵城区在劳务纠纷调处方面形成信息资源共享、矛盾调处协调联动、维权齐抓共管格局,让职工维权形成闭环。
据了解,陵城区曾尝试整合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多种非诉讼化解资源,为农民工提供服务。但在具体执行中,一些用人单位无视调解协议,以种种理由故意拖延。为有效化解劳务纠纷,陵城区将检察力量参与到劳务纠纷调处中,“工会+检察院”机制应运而生,变过去的“四方联动”为“五方协同”。
陵城区制定《关于建立“工会+检察”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建立全市第一家“劳动争议检调对接工作室”,成立劳务纠纷检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监督符合条件的劳务纠纷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执,有效破解调解难,执行难,减轻职工诉累。“检察院介入劳务纠纷调解,发挥了检察院监督、调查的独特职能,与劳动仲裁、司法和法院调处衔接,成为劳务纠纷调处执行的重要屏障。”陵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志勇表示。
目前,陵城区已经建立起信息互联互通、联席会议、协作配合、调解协议履行四项工作机制。工会组织纳入检察院“依法治区信息共享监督平台”运转,与20多个相关部门共享劳务纠纷信息,常规信息定期通报、重大敏感信息预警通报和即时通报。
“我们发现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线索后,会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于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劳务纠纷,我们也会适时介入,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主动、及时、充分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内容。”陵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相风表示,“用人单位未按调解协议支付补偿或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检察院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