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深化生态环境“一案双查”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天力)8月2日,在一家涉事企业现场,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完成调查取证后,受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团队同步跟进,针对案件情况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据介绍,行政执法与损害赔偿调查实行“一案双查”、同步作业,已成为我市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与损害赔偿深度融合的常态。

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常态化筛查办法》,专门印发市级细化办法,指导各县市区分局同步建章立制,构建起全域覆盖的“一案双查”制度体系。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该局坚持立案即筛查,按照“谁调查、谁筛查”的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同步开展损害线索筛查;调查即取证,委托第三方同步开展损害评估,实现执法证据与赔偿磋商证据共享共用;处置即衔接,建立“修复与处罚挂钩”机制,对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主动开展生态修复的当事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为保障机制刚性运行,市生态环境局还将“一案双查”纳入执法监督核心内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同时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定期会商,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信息共享、程序衔接,形成司法与行政保护合力,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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