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尹晓燕通讯员李晓梅)日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2026年度在校大学生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德州就读的大学生,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自2026年起,我市大学生年度缴费标准调整为240元,大学生可按学制趸交,趸交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
新入学大学生首次在学籍地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可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大学生在户籍地就医发生的合规费用,在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执行与我市市内就医相同的报销政策。在户籍地或我市以外其他异地就医发生的合规费用,按异地就医有关政策报销。
自2026年起,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实行签约定点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内设医疗机构纳入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行协议管理,同步将大学生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000元。大学生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无责任人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报销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大学生由其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保信息采集工作,集中为学生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后,通知学生自主缴费。学生本人可在微信、支付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线上缴费。如需办理户籍地医保停保业务,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户籍所在地“医保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