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享职工医保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尹晓燕)日前,德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发布致全市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封信,就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差异及办理流程等进行详细解读。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网约车司机、外卖员等新业态劳动者。其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7%或9%,按7%缴纳的,无个人账户;按9%缴纳的,2%划入个人账户。医保待遇方面,两档灵活就业人员均不享受生育津贴,除此之外待遇完全相同;按9%参保设有个人账户。退休后,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无差别。达到退休年龄时,需累计缴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省内实际缴费不低于10年,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德州医保”小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再登录“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自主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线下携带身份证,前往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