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马乐通讯员李莉)人事档案是国家法定、强制归档的重要信息,在招聘录用、政审考察、职称评定等环节中,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关键作用。然而,市民李先生近期却遇到了档案“失踪”的烦心事。
李先生原籍德城区,大学毕业后自主经营一家餐饮店。今年年初,他将店面转让,在武城县找到一份工作。签约单位在调取其个人档案时,发现档案不知所踪。情急之下,李先生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恳请主管部门协助核实,帮助解决档案问题。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其档案由学校统一转出。未就业或从事自由职业者,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若签约单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档案则转至工作单位;若单位不具备权限但已办理集体委托存档,档案将转至相应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接诉后,德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再次仔细核查,确认从未接收过李先生的档案。考虑到他毕业仅一年,工作人员建议其与母校联系。回访时,李先生表示档案已找到,原来毕业时学校将档案交由个人保管,被他连同专业书籍一同搁置在仓库中。“我记得带回来一个文件袋,却没想到那就是我的个人档案。”李先生懊悔地说。
根据相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个人长期留存档案易致其成为“死档”。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针对李先生的情况,工作人员建议将档案退回学校检查审核,再邮寄到现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并告知现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由学校按规定通过公对公渠道重新进行转递。当档案转入德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后,再由李先生的新工作单位出具调档函调取档案。目前,李先生已将档案退回学校,待校方审核后即可完成转递。
眼下正值用工高峰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个人档案在校时称“学籍档案”,毕业后转为“人事档案”,请务必重视其转递流程,严格按规定办理。若不清楚档案去向,可通过“爱山东”App或支付宝搜索“个人档案状态查询”,即可查看档案信息。此外,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属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免费,因此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保管流动人员档案、出具相关证明等方面均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