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 办理婚姻登记无需出示户口簿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李莉)“结婚登记不用户口簿,出示身份证和一份声明就能办理了。”5月10日,市民林飞和赵真真来到德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这得益于5月10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程序迎来重大调整,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均无需再出示户口簿。

《条例》规定,申请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只需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无近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登记同样简化,仅需身份证和结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此外,《条例》取消地域限制,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可在任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需返回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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