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德州市委编办创新开展两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核查工作,确保法人登记事项口径统一、信息准确、更新及时,有力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水平。
一是突出精准规范,指导事业单位规范做好登记事项自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德编办〔2024〕86号),对法人登记事项与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的要素对应关系、应当变更的情形及办理原则等予以明确,根据新修订的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对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等进一步明确了规范表述及统一口径。并通过建立台账、逐一销号的方式组织市直268家事业单位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指导21家自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变更登记事项共计47项。
二是突出真查严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全面检验自查成果。事业单位自查工作完成后,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全面开展登记事项监督检查,对自查工作进行“回头看”。结合各单位自查报告及变更登记情况,通过书面审查、大数据比对、“双随机、一公开”现场监督检查等方式,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同时按照“自查不罚、被查处罚”原则,对“回头看”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罚,倒逼事业单位常态化开展自我“体检”,依法规范运行。
三是突出跟踪问效,强化闭环管理确保核查整改实效。对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专人“盯办”、现场指导、督促整改等方式实现“立查立改”。登记事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回头看”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依法履职的重要评价指标,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信用联合监管。对自查及后续整改不力的单位在考核中予以减分,对问题严重的依法纳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并通报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确保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崔冠华)